广州华路卓拥有700名专业的全职临时工队伍,欢迎来电咨询合作:15602211129 联系我们
劳务派遣行业首选品牌,广东省劳动学会,广东劳务派遣协会
 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,劳务派遣诚信示范单位,诚信示范机构,AAA企业信用等级
行业百科

劳动争议60日期限何时算起?

日期:2017年04月11日   信息来源:

广州劳务派遣

  问:我是浏阳一家企业的职工,一年前我在下班时期因工受伤,住进病院医治,出院后不断在家疗养,去年10月份我才评定为6级伤残。但是单位如今的担任人不肯意担负医药费了。我想经过法律途径处理,但是单位说已超越了劳动争议的60地利效。请问,工伤致残是怎样确按时效的?

  答:我国《劳动法》第八十二条规则:“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该当自劳动争议发作之日起60日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请求。”但是,这里所说的60日内,不是变乱发作之日起60日内,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争议发作之日起60日内。

  同时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成绩的解释》第三条规则: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《劳动法》第八十二条之规则,以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超越60日期限为由,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判决。决议或许告诉,当事人不服,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人民法院该当受理。

广州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 社保代理 临时工派遣 劳务派遣方案 常见问题 劳务派遣行业百科

Copyright © 2010-2016 www.laowupaiqian.net EMC All rights reserved.

地址:广州市黄埔东路3529号金业纸业商务中心三楼309备案号:粤ICP备14057047号-13

1560228830215602211129

 

在线咨询

Online Consulting

在线客服

咨询热线

15602288302